用哪些名義在美國買房最合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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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多人現在都希望在海外置業,不只是因為美國發達的經濟,舒適的環境,更重要的是想為自己的子女常遭跟好的未來。那么我們在買房時使用個人名義買還是聯名購買,還是其他怎樣,這其中有很多需要注意的事情。
以下的這兩種“外國人”在美國買房,專家建議最好用個人名義買
1.持工作簽證H1B的人:在賣房時可以享受和美國人一樣的自住房免稅條款。
2.留學生:父母希望給孩子當地買房。最好直接給孩子錢,以孩子的名義買房
這種人買房就不適合用個人名義購買了,而適合用公司的名義進行買房。因為外國人在美國境內的房產在轉讓時需要交贈與稅或遺產稅。美國身份的居民也有贈與稅和遺產稅,但每個人一生有543萬的免稅額。但是外國身份的人將美國財產進行贈予或繼承的時候,終身免稅額只有6萬,在6萬之上最高要繳納40%的贈與稅或遺產稅。所以,王先生的房產只有6萬可以免稅,房產的剩余價值都要繳稅。
如果是公司就大不一樣了,而且這個公司必須是在國外注冊的公司。因為,王先生不是將美國房產轉給孩子,而是轉讓外國公司的股權,這樣就不用交美國贈與稅或遺產稅了。
所以想在海外置業的人們趕快抓緊時間行動起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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