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美租房手冊 租房常見的問題
來源:http://www.juwai.com/news/66445.htm作者:北美購房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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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是權益的保障,美國房市如今已經形成了相對成熟和完善的法律體系。一下節選《美國房屋租賃法》中一些關于日常租賃中常見問題的相關條文規定,希望幫助你了解租賃法則。
1、押金(deposit)
房屋租賃法所指的押金是可取回的(refundable)。 當出租人收取押金時,租賃契約必須以書面為之,且必須說明押金的擔保標的,以及承租人可采取怎樣的方式取回押金。 此外,押金之收取必須開立收據,押金所擔保之標的物必須列舉,并經過雙方簽名認可;押金必須存放在具信用的銀行或信托公司,除非有書面契約規定,否則押金 的利息收入歸出租人所有。
2、出租人的義務
依據房屋租賃法,出租人必須提供不危害承租人健康與安全的住宅單元。此原則下的詳細內容包含以下十二點,但必須注意的是,出租人并無責任對承租人損壞之的設備負擔修繕費用(亦即出租人負有應盡速修繕的責任,但可向承租人收取費用)。
3、承租人之義務
依據房屋租賃法規定,承租人于居住使用階段的義務包含以下九項:
支付租金與其他同意支付之款項。
遵循各級政府制定之相關法令與規定。
維持住宅的整潔衛生。
適當處理垃圾廢棄物。
支付處理不當氣味排放之費用與設備。
妥善使用幫浦、電汽與暖氣系統。
不應故意或忽略而造成對住宅的損壞。
不得破壞住宅或制造公害。
除正常折舊損壞之外,遷出時應將住宅回復到遷入時的狀態。
出租人對合約內容之修改
4、依法驅離
根據《美國房屋租賃法》,出租人依法在下列三種情況下可以驅離承租人:托欠租金、違反租賃契約規定、無原因的驅離。
5、房屋管理公司(房產經紀)職責
房屋管理公司的主要職責是:
負責幫投資者收房租并按時轉賬
負責幫助投資者繳納物業費(水、電、網絡等費用)
房屋日常的維護及維修服務
滿足租客日常合理要求
如果租客拖欠房租多時,管理公司可實施驅逐
在租房過程中如果遇到不能解決的問題,參看《美國房屋租賃法》能夠獲得不少幫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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