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游客因不文明記錄被美國遣返 十年簽證作廢
來源:http://usa.bytravel.cn/art/262/201512182693559.html作者:北美購房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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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遣返中國游客的親友18日接受《世界日報》記者訪問時表示,其上海親友16日從上海飛到洛杉磯入境美國,準備觀光旅游,萬萬沒想到入關時,海關1查了電腦,當場拒絕他入境,然后直接遣返中國。
16日一名入境美國中國旅客被海關告知他歐游時留下“不文明游客”紀錄,因此將他的美國10年簽證作廢,同時遣返中國。(讀者提供)
據指出,海關1說明,電腦資料顯示,這名中國游客7月旅游歐洲時,留下“不文明游客”紀錄,因此決定將他的十年美簽作廢并遣返。
至于何謂“不文明游客紀錄”?親友不愿意進一步說明。但據中國媒體報導,中國“游客不文明行為紀錄管理暫行辦法”去年執行以來,中國國家旅游局已公布部分游客不文明紀錄,并有游客被納入“黑名單”。中國國家旅游局監督管理司司長彭志凱表示,“暫行辦法”是要讓不文明的游客“長記性”。目前不清楚美國海關掌握的中國“不文明游客”紀錄是否由中國提供。
根據中國的上述“暫行辦法”,“游客不文明行為紀錄”形成后,在必要時,中國旅游主管部門將向公安、海關、邊檢、交通、人民銀行征信機構等部門通報“游客不文明行為紀錄”。
《世界日報》18日就上述遣返案例詢問美國海關及邊境保護局(USCBP),該局1馬拉杰(Melissa Maraj)表示,根據旅客提供的簽證文件,顯示這名旅客的十年入境美國簽證,已被1以“不許入境”“INA(inadmissible)”作廢,不過,基于隱私法,她無法針對任何旅客個案,說明入境被拒的原因及詳情。
馬拉杰強調,任何旅客在入境美國時,如果感覺自己受到海關不公平對待,或對被拒入境有疑問,都可以在機場取得有關申訴過程與方法的資訊。
她表示,如果旅客要求,海關也可出示有關該旅客的詳細旅游、入出境紀錄,假若想要現場提出申訴,機場也有專門人員協助處理。
此外,許多持有美國十年簽證的中國民眾,對于這項簽證常常有“誤解”,因為取得十年簽證者,并不意味可以在美國停留十年,而是每次抵美后,美國海關1會給予單次最長六個月的停留。
六個月停留時間屆滿后,旅客就得離美,但從取得簽證日開始十年內,旅客任何時候可以再來美,無須再辦簽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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