買房未過戶就再次出售或多次轉手如何過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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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辦理過戶就將房子進行轉賣,是十分常見的現象,那么這種行為是否合法,又有什么說法呢?
在二手房買賣過程中,經常出現這樣一種現象,房屋產權并非登記在賣方名下,該房是賣房人之前向產權人購買的,雙方簽訂了房屋買賣合同,且付款、交付都完成,但并未辦理過戶。甚至,這期間經過了多次轉手買賣,均未辦理過戶。
按實際購買順序一次一次過戶顯然不太現實,如果甲愿意配合辦理手續,可以由甲和最終買家做一份合同過戶,但如果甲不配合呢?那只能起訴了,起訴誰呢?這是個問題。
按北京市高級人民法院的指導意見的精神,這種情況,最終買家起訴其前手要求過戶的,法院可追加房屋產權人也就是甲作為第三人參加訴訟,如果這期間的交易都沒有問題,也無特殊約定和情況,可以判決辦理產權轉移登記。
應該說,北京法院的這種處理方式,應該是靈活的、公平的,且有利于減少糾紛,因為如果賣方不是登記產權人,最終買家單獨起訴賣家,法院無法判決過戶,起訴產權人,雙方又沒有合同。但如果這期間的多次轉讓如果均是各方的真實意思表示,完全推翻,涉及的法律關系和麻煩又很多,也不利于穩定。
律師提示:
盡管北京法院就此類交易給了一個解決辦法,但是從律師的角度,還是建議大家盡量不要參與這類有風險的交易,因為這其中任何一個環節出了問題,都可能導致最終無法過戶。所以,在購買二手房時,應首先審查賣方的是否是登記產權人,以免陷入不必要的麻煩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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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簽:過戶,轉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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