紐約時報被屏蔽的背后反映了什么
來源:http://www.midphoto.com/chinese/whatsnew/2015/freeinternet.htm作者:北美購房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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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紐約時報》遭遇了和彭博社一樣的命運,在報道(中文)中國領導人家族積累數十億美元巨額財富之后,網站立即被屏蔽。在新浪微博搜索紐約時報,會返回“根據相關法律法規和政策,搜索結果未予顯示”。英國廣播公司電視頻道在北京的信號突然中斷,正在播出的節目被屏蔽。三天后,10月28日,溫家寶的家人委托律師發表六點聲明,刊登于香港《南華早報》:1、紐約時報報道的溫家寶家人的隱秘財產是不存在的;2、溫家寶家人的經營活動均合法;3、溫家寶的母親除了退休金沒有其他收入和財產;4、溫家寶從來沒有在家人的經營活動中起過作用和影響;5、溫家寶的其他親屬,包括親屬的朋友、同事的一切經營活動由他們本人負責;6、對紐時的不實報道,保留追究法律責任的權利。
作者張大衛在回答讀者提問時也說:“我的報道并沒有發現違法或者貪污腐敗行為。我沒有進行指控,不過是陳述了自己的發現。”張大衛還駁斥了他是受溫家寶的政敵所指使的,并說明了所有的數據都是來自可公開查閱的資料。參見《紐約時報調查報道幕后》一文。
由上總結,媒體應該有職業道德和良心,那就是要宣揚自由、公正和平等的普世法則,并言之有據。總統犯法與庶民同罪。至于領導人最后是否下臺,那是他自己的選擇。總統下臺也不影響美國的聲譽,或美國人民的生活,因為還會有新的總統上臺執政,舞照跳,馬照跑。相反,如果媒體屈服于當權者,甚至與當權者串通一氣,掩人耳目,欺騙人民,那才背離了媒體的基本職責,損毀國家聲譽,這樣的媒體也必定自毀。
權利應該在陽光下運行。與新聞媒體有糾紛,應該以法律手段解決,而不是訴諸行政命令。國家領導人應該有這樣的膽識和魄力。這應該成為一種趨勢,也是建設法治社會、政治透明化和防止政府濫用職權的有效手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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