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5年來美國首度放寬房產稅
來源:http://finance.eastmoney.com/news/1359,20151222578167743.html作者:北美購房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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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往美國的房地產總是大起大幅,沒有一個穩定的時期,而近幾年來,美國房地產逐漸的走向穩定,而最近出臺的“放寬房產稅”政策,更是將美國房地產推向一個新的高峰。
該法案規定,外國養老基金在美國投資房地產時,可享有與美國養老基金同等的待遇。這一法案取消了1980年開始實施的《外國投資房地產稅法案》(FIRPTA)對外國養老金投資美國房地產時征收的稅率。新法案還允許外國養老金最高可購買美國上市房地產投資信托基金(REIT)的10%,之前的上限為5%。
美國在FIRPTA中設定了關于外國養老金投資美國房地產時征收的稅率,舊的法案規定,大多數外國投資者在賣出美國地產時,需繳納賣價10%的稅款,以及其他的聯邦、州和地方稅種。在1980年6月19日之前,外國人投資美國某些地方的房地產、石油和天然氣利益獲取收益一般不會被征稅;法案公布后,非美國國籍人在美國(實際擁有和視同擁有的)不動產被納入了應征稅范圍。
根據FIRPTA,外國人須在購房時繳納美國境內房地產所產生的利得所得稅,政府在房子售出后會退還余額。不過,美國國稅局對于外國人的定義和移民局的有所不同。美國國稅局定義的外國人是指在一年內在美國居住的時間未超過183天。對于在美國境內居住滿183天的外籍人士,其納稅義務與美國公民相同,無需繳納“預扣稅”。
而滿足下列兩種情形,可無需繳納10%的“預扣稅”:一、外國投資者在出售房產時賣價未超過30萬美元;二、買家或賣家的家庭成員已制定明確的計劃,打算在轉讓后的前兩年,房產至少有一半的時間將會被使用。
這一法案最初的目的是為了限制國際投資者購買美國農場。根據全美房地產投資信托協會的資料,外國投資者在出售美國的房產時,各種稅種累加起來,總額最高可能占據收益的60%。
根據房地產研究公司Real Capital Analytics Inc。數據顯示,今年投資美國房地產的外國跨境資本總額約為784億美元,占美國房地產投資總額(4830億美元)的16%。其中養老基金約為75億美元,約占所有海外投資的10%。
“過去,FIRPTA使得數萬億美元的國外養老金不能直接投資美國房地產,外國養老金的占比投資較低的原因就在于FIRPTA,而稅法修正改變了原有的游戲規則。”彭博援引私募股權公司Siguler Guff & Co總經理James Corl的話稱。“這是一個巨大的變化。”外國投資房地產協會首席執行官Jim Fetgatter表示, “毫無疑問”這將增加外國投資者對美國房地產的投資。
這一政策的出臺,美國房地產一改以前的死氣沉沉,如今的美國房地產蒸蒸日上,煥發著勃勃生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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