亞裔學子美國高校錄取窘境|平權措施:扶助還是遏制?
來源:aaa作者:其他網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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孜立同學在申請哈佛時,呈獻給錄取官們的硬指標是這樣的:SAT 2230分,擔任其高中辯論隊隊長,國際鋼琴比賽第三名,參加學校合唱隊并在奧巴馬總統的就職典禮上演唱,加州知識競賽第一名,義工經歷豐富,包括幫助窮人和移民的孩子們補習等等。
這樣一個人,在六七年前筆者申請美國大學時,基本上只有在傳說中能有所耳聞。而即便是在今天這個競爭更為激烈的年代,如此成就,也同樣堪稱鳳毛麟角。人作為一個整體可能有的出色程度,并不隨科技發展而變化太大。一百年前,我們評判一個人是否整體出色,跟今天的標準差不多;羅斯福的所作所為,其驚天動地的程度,也不一定強過北魏孝文帝的改革。所以,不得不說:孜立,棒棒的!
對于孜立,我們除了從新聞報道中了解到的以上之外,知之甚少,但是有一點可以確認,那就是孜立為了他的哈佛夢,一定付出了太多太多,而孜立又何嘗不是千千萬萬個希望通過不懈的努力來進入名牌大學從而改變自己命運、追尋自己美國夢的亞裔學子們的縮影呢?倘若天道酬勤,那么孜立應當夢想成真了吧?
沒有,孜立被拒了,而且貌似被拒的原因很坑爹。
可以想象,孜立被拒了之后一定做了不少功課、總結經驗教訓。但是他總結著總結著,發現好多根本沒有他這樣明星一般資歷的學生都被錄了。這之中,仿佛除了亞裔之外的其他族裔的錄取標準要全面寬松極多,而更詭異的是,傳統上應該不在國家政策上享受任何特殊待遇的尋常美國白人,竟然其中很多也在擁有在孜立看來簡直是垃圾的背景的情況下,取得了哈佛大學的錄取。
很多亞裔學生和學生團體認為,哈佛歧視亞裔申請者。想想也是,如果自己其他一切條件均高于競爭者,卻已然沒有拿到錄取,那么導致這樣結果的只有種族歧視一種可能:不錄你,因為你是亞裔。
想到這一點的亞裔學生們怒了,對美國頂尖院校的起訴也是此起彼伏。其中由亞裔學生主導的比較有名的有比如2006年李健(音譯)同學起訴普林斯頓大學錄取程序歧視亞裔申請人。最近兩年,更是有兩宗相互關聯的針對哈佛大學錄取制度的挑戰,其中2014年Students for Fair Admissions, Inc.(爭取公平錄取的學子公司) 在麻省聯邦法院起訴哈佛大學,之后不久,2015年5月,60多個亞裔團體對哈佛大學聯合發起更大規模的司法挑戰,并直接向主管民權保障相關事宜的美國司法部和教育部民權辦公室發起行政訴訟。2014年的法院起訴案已經被受理并在候審,原告已經提請使用最高規格的大陪審團審判;2015年的聯合提告更是史無前例的亞裔團體大聯合。可以肯定,兩宗案件均會對其后亞裔學生在美國高等院校的錄取過程中所受之待遇產生深遠的影響。
有人可能奇怪,美國不是不讓搞種族歧視嗎?馬丁路德金當年不是說他有個夢想讓各族人民和諧共處嗎?怎么號稱宏大的民權運動(約1950-1960)之后四十多年了,在各大學都標榜自己對各個種族一路平等的年代,大學錄取這么重要的事情里,竟然還會公然出現種族歧視這個歷史殘留物?
造成孜立和諸多亞裔同學們困擾的歧視現象,其源頭是美國的一項國策:平權政策。
平權政策就是通過在一定程度上打壓美國主流種族來提攜在歷史上曾經飽受不正當待遇的少數族裔的國策。
平權法案的英語原文叫Affirmative Action。從字面上看,大概可以直譯成“肯定行動”“。如果結合它的作用和一點歷史背景,則又可以說成是“扶持行動”,而它所“肯定”、“扶持”的對象,就是少數族裔賴以追尋美國夢的均等機遇。翻譯家們為了體現這種“平均權利”、“平均機會”的理念,就用了“平權”二字,有時候也說“平權行動”,或“平權法案,” 因為英語action的意義眾多,所以依情況而定。
平權思想在美國萌生地其實非常早。
十九世紀中期,黑奴剛剛解放不久,佐治亞州發現這些新獲自由的人們基本成為了社會的負擔,因為他們沒有生產資料來自力更生,更別提創造社會價值了。于是,有人提出了非常類似中國曾經采用的分地給無產者的想法,當然啦,這種超前的無產階級思想在當時的美國根本沒有市場,所以也就一說一聽的事兒。現代的平權政策是1960年代浩浩蕩蕩的民權運動的產物,其背景為舊美國那慘絕人寰的種族歧視。
眾所周知,美國在歷史上曾經存在極其嚴重的種族歧視問題,直到今天依然存在。由特定宗教信仰的美國白人男子所把持的美國社會,曾經一度公然以各種今天用來對待動物都會覺得慘無人道的手段來打壓、遏制、摧殘其他族裔的發展。這之中對于黑人的歧視最為被世人所熟悉,而亞裔被歧視的程度歧視也差不多。早起的亞裔移民大多是華人,十九世紀中后期,美國從中國沿海地區大量“進口”所謂“豬仔”,即華工,來美國西部做苦力,并稱之為“黃珍珠”。
這些華工雖然名義上是工人,但是生活境遇跟從非洲運過來的黑奴也差不多少。華人的子女跟黑人的子女一樣不許上學,因為當時的美國社會覺得這些“蒙古利亞(Mongolian)”野蠻人不配跟文明社會的他們共同坐在一間學堂里,怕他們“玷污”白人“圣潔”的文化。有時候即使有些亞裔僥幸上了學,也會被跟白人學生分開教學,美其名曰“分開但平等”(separate but equal),但實際上卻是既分開又不平等。很多時候華裔也不能在法庭上作證,投票權什么的好像也沒有。
但是,以上那些跟美國二戰時期對日裔移民的處理一比,那簡直就是小巫見大巫。1941年,日本聯合艦隊偷襲珍珠港,美國對日宣戰,于是這兩家就在太平洋上開始掐架。按說,掐架是軍人的事兒,戰場在太平洋,不應該對平民產生直接影響。但是美國這個奇葩國家的做法,讓筆者大跌眼鏡。
情況是這樣的,山姆大叔前線跟日本掐著架,偶爾也會回頭看看家里是否安好,但是看著看著,山姆大叔慌了:“我靠,我家西部(加州)還住著那么多長得跟我正在胖揍這位一樣的呢(日本移民)!這不行,前先吃緊,家里再給我鬧點事兒,還了得?!”于是,山姆大叔就把所有日裔美國人都給抓了起來關進了集中營。山姆大叔認為這些人對美國的忠誠度值得懷疑。注意,不是在美日僑,而是美國公民,只是祖先是日本人、長相是日本人而已。仔細想想,這跟希特勒的做法也沒啥不一樣。再者,美國二戰時,實際上是在用業余時間打日本,主要時間是在打德國和意大利,可是美籍的德國人和意大利人卻沒有被抓起來關進集中營。為啥?呵呵,因為人家是白人,忠誠度不會有問題。
如上述諸般情形比比皆是,罄南山之竹亦難書其慘,可見當時的亞裔跟黑人遭受歧視的情況其實一樣,只是因為亞裔到美國到得晚,而且當時人數又沒那么多,加之亞洲人本來就不太愿意聲張、比較能忍,所以這些事沒有被人大書特書罷了。
亞洲人能忍、不出聲,但是受壓迫歷史更久遠的黑人們受不了了。于是,1950年代到1960年代,聲勢浩大的民權運動拉開了帷幕,期間民主斗士前赴后繼、英烈輩出:杜波依斯的文章、馬爾科姆X的演講(不是筆誤,這位爺姓X)、馬丁路德金博士更是以他的夢想名垂千古。
民權運動激起了美國社會反對種族歧視的大浪,很多同情以前受到不平等待遇的所謂“非高加索”人種的人們覺得,治重病一定要下猛藥:白人要為他們祖宗做的孽遭報應!而作為改變一個人經濟地位最重要的各大頂尖院校,則成為了對種族主義反攻戰場上的主力,紛紛出臺平權政策,剝奪部分白人的機會,分給少數族裔。聯邦最高法院在這期間,以一系列史稱“平權判決”的判例,從憲法修正案“平等保護”(equal protection)層面著手,為各大院校的平權政策打下了法理基礎和價值基礎。至此,平權政策雖然無名,但是已經有實啦。之后,1961年肯尼迪總統在其10925號行政命令中,第一次正式使用“平權政策”一詞,從而使其正式登上歷史舞臺。
之后,美國國會索性通過《民權法案》,制止接受聯邦資金的學校的一切種族歧視行為。從此以后,平權政策便成為了各大院校錄取政策的一部分。
需要再次指出的是,黑人是民權運動的主導力量。亞裔,仿佛連醬油都沒打… 所以幾乎所有的民權運動促成的法案都是以黑白兩人種的二元視角寫成,并沒有專門包括其他包括亞裔在內的少數族裔,這也造成了其他少數族裔維權時的一些麻煩。
按說這平權政策應該是照顧少數族裔的,所以理應對同樣是少數族裔且歷史上受到過不正當待遇的亞裔有好處才對,怎么能說是造成亞裔困擾的罪魁禍首呢?話說,剛開始大規模使用平權措施的時候,亞裔們還是跟非洲裔的一起受了不少好處的。很多之前不能上學、或者只能去非白人學校的孩子們,都有機會進入名牌高校就讀,日子仿佛就會這樣幸福地過下去了。
但是,并沒有。
如果說亞裔在文化上跟其他少數族裔有什么不同的話,那就是我們統統都多多少少受到儒家文化的影響。而中華儒家文化之中有兩個很有代表性的東西:其中一個叫做科舉,另一個叫勤奮。自從隋朝規范化科舉以來,受到儒家文化熏陶的亞洲人近千年來,在不斷地重復著通過讀圣賢書、參加考試從而改變自己命運的過程。所以,在文化上,我們亞裔骨子里就極其重視教育,或者即便不是廣義上的教育,也一定注重學好一個教育系統中要求你學好的東西,并且我們都很會考試。(注:在美國,印度人一般不叫亞洲人,而叫印度人,雖然地理上他們也是在亞洲;亞洲人基本上是指蒙古利亞人種。順便再說一句,儒家文化起源于華夏,發展于華夏,集大成于華夏,也從華夏大地外傳而出。作為一個華夏子民,請時刻謹記,孔子是華夏人,修齊治平、家國天下,都是華夏的襟懷。對于小邦的胡言亂語,請直接忽略。)另一方面,亞洲傳統上是個農業社會,所以人們更愿意相信通過自己辛勤的勞動來積累起幸福的生活,而比較少會有不勞而獲、或者通過投機鉆營來改善生活的想法,換句話說,我們這兒懶蟲比較少。
那么,試想,這樣一個重視教育且勤勞的族裔,把他扔到美國這個又懶又傻但相對公平的國度,又取消了之前的種種禁錮,會發生什么?很自然的,亞裔不到幾代的時間,就大大改善了生活,而亞裔學生更是很快脫穎而出。事實上,很多亞裔的經濟地位和學術成就的進步程度,已經基本上達到了和白人持平甚至超過了的地步。主導美國社會的白人,開始稱亞裔為“模范少數族裔,”認為亞裔在經濟地位和智力生活上已經實現了“準白人化。” 這倆詞兒是表揚沒錯了,不過它們卻開始讓亞裔學子們付出代價。
怎么說呢?亞裔學生原來是跟非洲裔和其他少數族裔一起被列為平權措施的保護對象的,但是隨著亞裔學子們的表現越來越好,成績越來越高,他們很快就跟這個被保護對象的圈子中的其他族裔拉開了以光年記的距離。于是,各大學發現,因為亞裔申請者太優秀,如果還是把它們跟其他少數族裔放在一個組別里照顧著錄取的話,就造成了兩個結果:第一,學校招的少數族裔中亞裔比例越來越大;第二,學校招的亞裔人數在總人數之中的比例也越來越大。另外,很多學校即使在亞洲學生全面各方面很優秀的情況下,依然對亞裔學生抱有那種全無邏輯的偏見。比如說,他們認為亞洲人只會學理工科,缺乏領導能力,過于安靜,沒膽子,過于保守等等。
所以,當看到亞裔學生人數越來越多的時候,很多學校就開始覺得,是不是應該做點什么了?
于是他們就做了。他們做了什么,簡單講,實質上就是在錄取過程中不但取消對亞裔學生的照顧,而且還借著平權政策的幌子打壓亞裔。前面孜立的例子中,我們說,如果有三個學生,一個亞裔,一個白人,一個其他少數族裔,那么在所有條件都一樣的情況下,我們很可能會發現被錄取的機會是其他少數族裔>白人>亞裔。
筆者翻查了一些資料,里面都有很多統計數字,能夠證明至少在成績上一模一樣的申請人之中,亞裔的錄取率是最低的,而其他少數族裔是最高的,白人居中。很多學校托詞說,他們不光看成績,要全面看一個申請人,不過這么說的話,那就仁者見仁智者見智了,上述的對于亞裔學生的無理偏見也很可能會導致亞裔錄取率的進一步下降。
還有的學校說,我們因為要照顧到所有少數族裔,所以必須犧牲掉一部分亞裔,這是平權措施所要求的。這個論調,就是拿著平權政策的幌子來打壓亞裔學生,因為同樣的目的,完全可以通過進一步打壓白人學生實現,但是沒有學校會這樣做,因為這還是白人的天下:他們對少數族裔的照顧是定量的,所以定量之中有一種元素過多,想要平衡,就只能刻意去減少這種元素,而不是整體擴大定量。所以實質上學校就是通過犧牲可以給亞裔學生的位子來保住一定數量的白人的位子。
這種亞裔學生錄取率不但低于其他少數族裔,而且低于白人的情況,研究亞裔美國人社會學的學者們稱之為“逆向歧視”措施(negative action)。
逆向歧視造成的結果就是,一個白人被錄取的機會往往都要高于幾乎完全相同條件的、甚至更加優秀的亞裔。
本來應該被保護的亞洲人,卻反而被這些鼓吹公平錄取、作為自由平等博愛的美利堅的代言的各大高校為了照顧白人而逆向歧視掉了。一個本來應該照顧亞裔的國策,竟然變成了欺負他們的幌子。真叫人可發一笑。
歷史上,亞洲人都很老實,但是很明顯,即使是在美國,一個老實的團體的結局,就是被人欺負。所以仿佛只有像黑人那樣抗爭,才能有社會地位。可能是終于意識到了這一點吧,很多亞裔團體近幾年都陸續開始掀起對于上述高校呵呵做法的挑戰。在美國,通過法律途徑挑戰高校逆向歧視政策的方式有兩種:一種是依據憲法第十四修正案去法院提起常規種族歧視訴訟;另一種是向美國教育部和法務部公民權利司提起投訴并要求其徹查問題。兩種做法如果成功了,結果則都具有相當于法院判決的效應。
截止到目前為止,有三個比較有名的戰例。第一個是李健訴普林斯頓,然后是2014年對哈佛歧視亞裔學生提起的常規種族歧視訴訟,第三個是在第二個的基礎上更大規模的亞裔組織聯合會向教育部和司法部援引14年那個案子提起的投訴。亞裔團體們保持了一貫的高效風格,幾年之內就把可以用的司法挑戰方式用了個遍。
別把老實的聰明人惹毛了,否則后果很嚴重。
李健的案子仿佛是庭外和解了,而且李健同學雖然沒去上普林斯頓,但是也進了耶魯,所以李健棒棒的。14年和今年的兩個挑戰還在進行當中,筆者祝這些仁人志士一切順利,也會再繼續關注他們的努力,并力所能及地提供幫助。
咳咳,是不是覺得上面一段很像結語?別做夢了,還有最后一個問題要說。
讀這篇文章的你,我猜應該八成是個F-1簽證的中國留學生吧?你是不是覺得很嗨,覺得自己能進哈佛而不遭到歧視的日子不遠了?
不知道你注意到沒有,前面我們在講的,是亞裔美國人的問題,而不是亞裔亞洲人的問題。明白?說白了,亞裔的問題,是美國民族的內部矛盾,跟我們這些純外國人關系不大嘞。所以呢,即便是亞裔控告哈佛成功了,那好處要落到亞裔國際學生身上,也還是十萬八千里的事兒,所以別高興得太早啦。
不過,作為亞裔國際學生,也不是只有任人宰割一條路可以走。
首先,亞裔美國人的成功會產生各種溢出效應;就跟猶太人在美國牛逼了,就讓美國支持以色列一個道理。再說白了,如果美國人能對自己的亞裔公民好一點,那么他們連帶著也會對長得一樣的亞裔外國人好一點。
再者,筆者認為國際學生也有直接挑戰美國高校從而為自己造福的可能。上文中提到的兩種挑戰方式,國際學生可能也可以直接參與使用,控告學校的不公正行為。唯一的問題就是,美國現在還沒有案例明確表示國際學生有直接使用這兩種挑戰方式的資格,所以這兩條路走不走的通,有沒有人敢走,還都是未知數,不過理論上來說,不失為亞裔國際學生爭取自己權益的一種方法。在文明社會嘛,要把打架換成打官司,這樣才好。
還有一種方式,叫做軟性影響。亞洲國際學生的母國政府是不是可以直接向美國大學施壓?如果給學校捐款的亞洲校友越來越多,款項越來越大,那么學校是不是也會摧眉折腰事權貴?或者,亞洲人是不是可以集體抵制具有歧視亞洲學生傾向的高校?等等等等。有些想法可能聽起來沒有操作性,不過筆者羅列這些也就是想說,事在人為,沒有異想,也就沒有天開。
然而,歸根究底,對于包括亞裔的少數族裔的歧視,原因在于依然存在的社會學上和生物學上的隔閡。但隨著亞裔在美逐漸增多,主流文化將逐漸接納亞裔入其中,并被亞裔文化所影響,這樣亞裔遲早會從“準白人”變成文化上的“全白人”。期間,可能還會再有第二次民權運動,不過希望這次的主角是亞裔和其他少數族裔。亦或,亞洲又重新標稱了世界的中心,而問題不再是亞裔的白人化,而是白人的亞洲化?
明天,大抵會更好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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